长期以来,人尤其是城市居民与狗都存在矛盾。但“狗患”的根本其实在于人,人狗的关系是最简单的,复杂的是养狗人与“厌狗人”的相处。但不能因为这个矛盾不能得到快速解决,就对矛盾的载体——狗下手。不管是养狗人,还是“厌狗人”,他们的权利都应该得到保护。而在权利被保护的同时,他们也有自己要履行的义务。
养狗是每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但它是有界限的。不破坏公共秩序,例如及时清理狗的粪便、遛狗时牵绳等,避免狗伤人、狗扰民是每个养狗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有些人天生不喜欢狗,或曾被狗咬伤造成了心理伤害,因此十分厌恶和害怕狗,这也是正常的表现。但“厌狗人”不能因此就片面地认为别人养狗都是不对的,一出现恶狗伤人的事件,就在网上疾呼要把所有的狗赶尽杀绝。
面对庞大的养狗人群,政府管理有难度可以理解。相比起之前残暴的打狗灭狗行动,这次采用文明的立法方式规范养犬是一大进步,但还远远不够。不管采取何种方式,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因为管理麻烦就剥夺市民养狗的权利。
要解决好双方的矛盾,相关部门最重要的是要规范好养狗人的行为,在立法和执法上做到全面考量。规定是否损害了市民包括养狗人和“厌狗人”的权利?是否具有可实行性?后续工作应该如何开展?哪个部门负责执行?哪个部门监督?这些都需要思考和落实。
太原街头现“宠物公厕”。图片来源:中国新闻图片网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可借鉴的国外经验
目前国外管理养狗早已形成了成熟的制度安排,很多优秀的经验可供借鉴。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保障爱狗人和“厌狗人”双方的权利。
一是提高养狗的门槛。
养狗人士领养狗时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在源头上避免狗主人不遵守文明养狗规定,甚至对狗不负责任出现虐待、抛弃狗等行为。审查方面可包括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力,个人信用等级高等。
二是政府加强监管和服务。
首先是在狗被领养前对其进行驯化。在美国,绝大多数的狗幼年时都在狗俱乐部学习与人相处和接受相关的技能训练,去除掉部分野性。
狗被领养后,政府也应为其提供多方面的监管和服务,让狗主人缴纳的服务费真正用于服务狗。美国有的城市设有特定的场地,让狗摆脱锁链的束缚尽情撒欢儿。许多城市的街头还设立了专门放置塑料袋的箱子,以供狗主人收集狗的粪便。
三是健全法律,加大惩罚,有效约束养犬人。
督促甚至强制狗主人遵守规定,是限狗令下达后城市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无论狗做了什么,狗主人都对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俄罗斯对于狗的种类不设限制,但一些高大凶猛的狗外出时必须戴嘴套,并由主人牵引。
在英国,如果小狗的叫声太大,主人很可能会被罚款,罚金甚至高达5000英镑。
日本实行动物的“终生饲养”,如果养狗人有虐待或遗弃动物的行为,要处以最高30万日元罚款;如果被发现故意杀害、杀伤动物,更要判处1年拘役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在很多爱狗人士看来,狗就是他们的一个家庭成员。狗是否文明,人和狗等其他动物能否和谐相处,不止体现了狗主人的道德素养,也反映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意识。
参考资料:
1.多地为何禁养中华田园犬 驯犬师称或因该品种基因不稳定 2018年11月17日 北京青年报
2.宠物狗伤人案频发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 2018年11月18日 新京报
不文明养狗引发7千余起伤人事件!多地出台“史上最严”养犬条例 2018年11月14日 南方都市报
3.各地陆续出台“最严”养狗办法 倡导文明养狗 2018年11月16日 东方网
4.“最严遛狗令”只是看上去很严 2018年11月06日 北京青年报
5.杭州回应“最严”养狗令 消除人狗矛盾关键应管啥? 2018年11月18日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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