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报道,近日,32岁的河南漯河人周三江在郑州死亡,其72岁的老父亲来郑州市商都路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时竟被索要3000元运尸费。“一年种地收入不过三千多块钱”的老人,为此掩面啜泣。死亡地点到医院太平间区区15公里,为何要3000元运尸费?警察表示,这是“不成文规定”。媒体评论,若不将“不成文规定”关进“制度的笼子”,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无情“敲诈勒索”的牺牲品。
《华商报》:相比此前类似的“挟尸要价”,上述“天价运尸费”事件,无疑又有一个显著不同:直接向死者家属索要“天价运尸费”的,是手握公权的警察。警察替医院太平间讨债收费,并利用手中公权力捆绑收费的做法,是一种明显的滥权渎职行为。这种滥权渎职的行为,不仅是一般经济层面的殡葬暴利,更是一起法制层面的权力失控施暴;不仅是简单的非法收费牟利,更是赤裸裸利用公权的敲诈勒索。若不将这种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其在笼外施暴,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无情“敲诈勒索”的牺牲品。
《钱江晚报》:警察作为执法人员,一方面是执法者,另一方面又当是服务者。当一个七旬老人遭遇丧子,要靠卖粮来办后事,毫无疑问是个需要被同情和救助的弱势者。执法机构在这样的个体遭遇面前,除了履行基本的执法程序和任务,也不能回避具体的个体困境。至少在老人无力支付运尸费的现实情况下,不应该再将它们当成可以获利的对象。不予帮助,反倒以“不成为规定”试图成为获利者,这何尝不是一种执法良心的扭曲?当执法者不能去除利益倾向性,当执法人格与逐利人格合二为一,这是最应被警惕的公权力现象之一。
□官员出租2000万元物业成赌场网民:背后有何关系网?
新华网消息,近日,广东省石碣镇警方在该镇刘屋新村查封了一家赌场,赌场所在物业系私有宅基地,价值2000万元,业主是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副局长冯沛森。事发当天,承租人将冯沛森绑架并勒索。这起绑架案使官员占有大面积宅基地、长期经营谋利的行为浮出水面,而主管单位和部门对此却“不问不管不反对”。
网民“切如归”:法律规定,城镇居民包括国家公务员不得取得农村宅基地,可冯沛森不仅让违法的宅基地物业获得合法权证,还以每月3.5万元的租金整体出租营利。究竟他背后究竟有怎样的靠山、大树?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让主管单位和部门对此“不问不管不反对”?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干部资产明显有水分,而且还明显违规违法,这样的事情绝对不能听之任之。希望相关部门能将那个所谓的“关系”早日揪出来,说不定背后会有一个巨大的“关系”黑网!
网民“九州讨厌v”:一名基层官员将宅基地出租当赌场,本就是一次知法犯法的行为。更让人震惊的是,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却没有被监管部门发现。东莞一些政府部门用历史遗留问题来搪塞是站不住脚的,这背后是否有更深次的腐败?是否有更加复杂的利益关联?纪委部门应该深入调查给民众一个真相,否则只能让舆论更加怀疑。
□“公务员升迁图”引关注媒体:“升官要趁早”说明啥?
《晶报》16日报道“中国官员升迁图”称,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路晋升至省部级官员,要经过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正部,八级台阶。根据计算,从一个普通科员成长为一位正厅局级官员,大约需要25年。“如果不能在35岁升到正处,那么仕途很可能将从此止步”。报道迅速被各媒体平台转载,并引发热议。有观点指出,媒体揭示的公务员升迁规律或许解释了部分“官二代”火箭提拔的原因。
《扬子晚报》:这样的报道为公众提供了透视官员升迁“环境”“规则”“秩序”的窗口。而在围观的同时,公众更为关注的,无疑还是由此延伸、或者说生发出的社会价值。比如,在既有的环境与规则之外,公众更期待着官员升迁能在公开、透明层面,有更多积极作为。用更多更公正公平的干部公选替代常态选拔,为“官员升迁图”注入更多公正透明的因子,让程序不正当、不公开的“火箭提拔”少些、更少些,是公众给相关方面提出的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重庆时报》:用人制度上有许多不成文的规定,“35岁现象”无疑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无论是升官要趁早的“火箭官”,还是一些官员在升职无望后的消极与自暴自弃,以及急功近利的政绩观,都与此有密切联系。某种意义上说,“35岁现象”不仅折射出官场竞争的激烈和残酷,也是剖析用人制度的最佳范本。这种现象的存在,本身就说明,我们的用人制度有许多亟待填补的空白。“不拘一格降人才”,一直以来就是选拔官员的最理想模式,年龄不应该是官员晋升和人才流动的障碍。
□教育部划“师德红线”舆论:划线不如完善法律
新华网报道,在近日举行的北京2013年教育督导与评价研讨会上,针对近期校长性侵幼女、教师体罚学生等事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表示,今年内将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规定,为师德划出“红线”,越线教师将受到严惩。同时实行教师职业5年一注册,旨在打破教师“铁饭碗”。舆论对“师德红线”的实际效果存有疑虑,多数观点表示,给师德划“红线”不如法律法规到位。
新华网:四问师德红线:一问,是否可以划定,应该是条什么线?该怎样划才能公平公正,产生约束力和震慑力?二问,谁来评判,怎样评判?划线容易或遇执行难。三问,能否遏制“禽兽校长”?加强师德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与其用“红线”拉起无德之师的底线,不如说法律才是更清晰明朗的“红线”,对无德教师就该用法律亮剑。四问,教师如何在师德红线下守住自身的权益底线?受到师德红线“禁锢”的教师是否也是受害人群?
网民“凌国华”:重振师德要跳出“师德”,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划出“红线”就能解决的。师德陵夷背后是教师整体素养的蜕变,而教师整体素养则是涉及师资培育、资格认定、行业准入、考评体系等行业内问题,以及对于职业操守堕落者的制度拯救和法治规箴问题。因此,解决师德问题要放宽视界,不能局限于“师德”的狭窄问题上,也不能指望划定师德“红线”就可有效提振。师德问题也不只是教育领域的问题,更需要全社会严肃对待:从入口到出口,从职业精神崇奉到法律制度规制,从家长到社会,应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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