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 10 万元借条却两审皆败!四川七旬老人维权难,三级F院裁判引全网质疑
(案号:一审 (2023) 川 1002 民初 4295 号、二审 (2024) 川 10 民终 352 号、再审 (2024) 川民申 4023 号)
近日,四川省内江市一起民间借贷冤案持续引发社会强烈关注。72 岁老人邹宗文,手握 10 万元原始亲笔借条,在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历经内江市市中区人民F院一审、内江市中级人民F院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F院再审审查,三级F院接连作出错误裁判,最终老人全盘败诉,十万元养老钱眼看就要付诸东流。
一边是真实有效的债权凭证完好保存,一边是F院刻意回避核心证据、片面采信矛盾证言;一边是七旬老人维权无门、泣血求助,一边是司F程序层层失守、公正缺位。这起看似普通的借贷纠纷案,早已超出个案本身,成为刺痛全社会法治信仰的沉重一击。
邹宗文,1952 年 5 月 7 日出生,现年 72 岁,家住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交通乡曙光村 4 社,是一名一生老实本分、靠辛苦劳作积攒微薄积蓄的老人。2019 年 7 月 31 日,同乡熟人冉某以家庭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邹宗文借款 10 万元。念及乡邻情谊,老人将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 10 万元现金交给对方。
双方当场签订借款凭证,明确约定:2019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期间,按年利率 24% 计算利息;2020 年 8 月 20 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 倍计算利息。该借条是冉应傲亲笔书写、本人签字、亲自按印,一审庭审中,F官与被告双方均对借条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有一审庭审笔录为证)。 借贷关系真实、合法、有效,证据链条完整无缺。
然而,借款到手后,冉某从未按照约定归还本金,也从未支付过任何利息。欠款一拖再拖,迟迟不予履行。2023 年,冉某因病去世,这笔 10 万元借款顿时失去偿还主体。邹宗文无奈之下,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追加冉某配偶、女儿等家属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借款本息偿还责任。
老人原本以为,借条在手、事实清楚,法律必然会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场维权之路,会变成一场长达数年的屈辱与煎熬。
案件的争议核心,源于 2022 年 6 月 12 日邹宗文书写的一张字条。字条上写:“冉某的借款一切都已还清,借条全部已收回。” 老人多次明确陈述,该字条所指的是双方此前存在的其他旧账结算,与 2019 年这笔 10 万元借款毫无关系,老人当时仅误以为相关旧账已还清,并非承认本案 10 万元借款已清偿。
真正的 10 万元原始借条,自始至终都在邹宗文手中保管,从未交回、从未作废、从未销毁。
这一关键事实,足以直接推翻 “借款已还清” 的说法。
但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承办F官完全无视证据逻辑,刻意将字条内容割裂、截取、片面解读,只采信 “借款已还清” 半句话,对后半句 “借条全部已收回” 与客观事实完全矛盾的重大疑点视而不见。法庭虽已确认借条真实性,却没有审查双方全部借款往来明细,更没有对被告提交的其他无关凭证进行甄别比对,仅凭一张存在明显漏洞的字条,草率判决驳回邹宗文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老人不服提起上诉。被告方提交的诱导式录像视频证据,老人一方在一审阶段就已依法提交,并非二审才出现。 视频中,对方家属使用反复暗示、诱导性语言连续追问,邹宗文在没有防备、未明确语境的情况下随口应答三个 “是”,这一回应并非对案涉 10 万元借款还清的明确承认。
但二审F院合议庭F官,在未审查视频来源合法性、未辨析语言真实意思、未结合借条原件进行全案逻辑判断的前提下,直接将这段存在重大瑕疵的视频作为定案核心证据,维持一审错误判决,完全未尽到二审F院应有的纠错监督职责。
为了守住最后的希望,老人拖着年迈多病的身体,再次向四川省高级人民F院申请再审,案号 (2024) 川民申 4023 号。再审合议庭F官本应承担起司F审判最后一道防线的监督职责,却同样对全案证据矛盾、事实认定不清、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视而不见,最终草率驳回再审申请。
三级F院,层层失守,三次放弃纠错机会。
在民间借贷的司F实践与日常常理中,借条原件是证明债权未消灭的最核心、最直接、最权威凭证。借条未收回,就意味着债务未清偿,这是连普通公民都明白的基本道理。本案中,F院抛开已被双方确认真实性的关键书证不顾,刻意采信内容矛盾、逻辑不通的间接证据,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基本原则,也违背了最高人民F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全面、客观审查的法定要求。
如此裁判,不仅无视法律规则,更违背基本生活逻辑,难以不让人对案件公正性产生强烈质疑。
如今,72 岁的邹宗文早已身心俱疲、心力交瘁。十万元是他的养老钱、救命钱,是他一生劳作的血汗积蓄。为了维权,他来回奔波于各级F院、信访部门、司F机关,无数次失望,无数次无助。他不懂复杂的法律程序,只明白一个最朴素的道理:借条是真的,钱没还,法律就应该主持公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F官法》第四十六条、《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滥用证据采信权、不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的,应当依法追究纪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三级F院相关审判人员在本案中的审理行为,已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损害司F公信力,违背社会公平正义。
他在此泣血呼吁: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政法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及所有正义之士,高度关注这起冤案,严查三级F院相关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枉法裁判、违规采信证据、失职渎职等问题,督促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一审、二审、再审错误裁判,对案件重新公开、公平、公正审理。
莫让老实人寒心,莫让借条变成废纸,莫让七旬老人在法治社会维权无路!我们相信,法律的天平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司F的公正终将照亮每一个普通人。我们共同期待,这起沉冤能够早日昭雪,老人的血汗钱能够早日追回,公平正义能够真正抵达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百姓身边。
恳请媒体、律师、正义网友帮忙关注转发,救救七旬老人,追回 10 万元血汗钱!
本文内容由当事人实名陈述,所有证据均真实、合法、完整留存,一切以有权机关最终调查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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