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保障兰州城区道路交通畅通以及兰洽会、兰州国际马拉松赛、自行车环湖赛、足球乙级联赛、国际篮球赛等一系列重大节会赛事活动顺利举办,兰州市公安局决定,2013年6月11日至7月10日期间,兰州市中心城区临时实行小型、微型客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记者昨日就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访了解到,本次为期一个月的单双号限行规定,不包括出租车和外地车辆。
具体限行时间为每日7:00—20:00(含双休日、节假日);限行车辆包括核载不足9人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据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解释,本次限行不包括出租车和外地车辆,出租车依然按照尾号限行政策执行。限行办法为:机动车号牌尾数为1、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尾数为2、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尾数为3、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尾数为4、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尾数为5、0的,每月5、10、15、20、25、30日限行。本次单双号限行不包括外地号牌车辆。尾号限行区域内,每日交通高峰时间,禁止核载不足9人的非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通行。外地来兰车辆3日内不受限制,3日后每天仅限3个高峰时段,即早晨7:30—9:00、中午11:00—12:30、下午17:00—19:30,共5个半小时。对违反规定的外地车辆,由非现场执法系统实施抓拍。外地来兰货车,不受此限制,仍按货运车辆限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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