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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雇主与管家签增肥合同

时间: 2015-03-19 14:33 作者:634233293 来源:未知

1月22日,万女士将吴女士解雇,争执中言辞激烈。吴女士将万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奖金、工资等费用。昨天下午,案件在昌平区法院东小口法庭开庭审理。

  “我是2014年12月4日通过家政公司推荐到万小姐家的,12月5日正式签了合同。”原告吴女士表示,“她要求非常严格,打扫完床单上不能有头发,镜子要非常干净,做菜要换着花样,我都做了下来。12月16日,我忙完1点多才吃午饭,她当着朋友的面说我垃圾桶没清理干净。我觉得特别委屈,就提出辞职,但她又把我留下来了。”

  庭审中,吴女士表示:“我这根本就不是高级管家,之前在别人家里做过管家,是有专门做饭和打扫的人,我管理她们。现在我是一个人把什么活儿都干了。”

  “我们签订高级管家合同,就是想要高质量的保姆。比如打扫卫生特别干净、会做江浙菜系这些要求,而且要有在别墅区家政服务的经验。”被告万女士的代理人石先生称,“但是她虚构了自己的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她存在欺诈。”

  体重问题爆发矛盾

  在双方签订的《高级管家雇佣合同》显示,吴女士服务内容包括家务、打扫及做饭,而长达7页的岗位说明书上则标明了 吴女士工作的各项细则。工资每月5500元,除绩效工资外还有部分奖金,其中一项“半年奖金依据”规定:“万女士体重达到88公斤,奖励1万元,达到90公斤,奖励2万元。”

  “她体重明明已经达到了,可以给我奖金了。”吴女士说,“不信就当场称重。我们都是浙江人,我做的菜也符合她的口味。”而万女士的代理人石先生表示,合同中约定的是“半年奖金”,未达到半年是不给奖金的。“她是2014年12月来的,干了半年到5月,达到要求肯定会给奖金的。就是她22号那天不停地要求让称体重,万女士就生气了,俩人发生了争执,就把她解雇了。”

  被告反诉最终调解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吴女士赔偿被洗坏的衣服以及损坏的平板电脑维修费用。“衣服不是我洗的,电脑也不是我弄坏的。当时我不小心弄掉地上,她还说没关系本来就是坏的。”吴女士表示。而双方说法都无直接证据支持,法官进行当庭调解。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与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给予吴女士700元赔偿,被告代理人石先生代表万女士就言辞不当向吴女士道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责任编辑:63423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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